《數位商品交易法》將賦予商品監管機構為提供現貨交易的加密貨幣開發商和交易所制定規則的權力。
《數位商品交易法》將賦予商品監管機構為提供現貨交易的加密貨幣開發商和交易所制定規則的權力。
4月28日,華盛頓特區的一個兩黨議員小組提出了一項更新法案,以監管加密貨幣開發商、交易商、交易所和穩定幣提供商,將它們置於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監管控制之下。
在民主黨共同發起人Darren Soto和Ro Khanna的支持下,共和黨眾議員Glenn Thompson和Tom Emmer重新向國會提交了2022年的《數位商品交易法》(DCEA)。。
更新版本包括一個涵蓋穩定幣提供商的部分,他們可以註冊為“固定價值數字商品運營商”。這些運營商將有義務分享穩定幣的運作方式,為監管機構保留記錄,並提供有關支援“固定價值數位商品”的資產及其安全方式的資訊。
根據最新法案,DCEA將授權CFTC註冊和監管提供加密商品現貨交易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即允許交易員以當前價格購買加密貨幣的交易所。
DCEA 不會影響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對數字資產證券發行的監管權力,而是將非證券的加密貨幣歸類為數字商品,由 CFTC 監管。
加密交易所在其平臺上上市新加密貨幣時,也要遵守與其他大宗商品提供商相同的規則。交易所必須通過分析其機制,如“目的、功能、治理結構、分配和參與”等機制來證明加密貨幣“不易被操縱”。
加密貨幣的開發者也可以自願向 CFTC 註冊,並根據公開交易和在交易所上市的要求進行披露。該法案的摘要稱,註冊將確保記錄的準確性和有關加密貨幣的公共資訊的標準化,並有助於促進公共交易所上市。
監管不確定性影響了在美國運營的加密貨幣業務,該法案的共同發起人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這將有助於緩解當前規則的普遍不確定性,Soto 表示:
“監管透明度對於數位商品市場促進創新和保護消費者至關重要。由於目前對什麼是證券和什麼是商品的監管不明確,創新者將高達 50% 的啟動成本用於法律費用。”
行業宣導機構 Crypto Council for Innovation 稱該法案是“向前邁出的一步”,因為它創造了“一種新的機會氛圍,而不會扼殺創新”,並補充道:
“這是業界應該密切關注的少數幾項法案之一。”
2 月,CFTC 主席 Rostin Behnam 在參議院關於數字資產的聽證會上告訴立法者,由於監管不同,委員會無權執行加密領域。
Behnam 稱加密領域“本質上是一個不受監管的市場”,並表示CFTC獲得更多監管權力“只會讓我們看到背後的情況”。
該法案將需要提交農業委員會的聽證會,如果眾議院通過,則將由參議院農業委員會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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