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厘清Web3、元宇宙、區塊鏈之間的關係
大部分項目方都解釋不清楚Web3是啥,就不要互相為難了,近日某知名加密投資人在朋友圈發表了對尋求投資的Web3項目方進行吐槽。
每輪科技革新浪潮都能帶來大量機遇,“下一代互聯網”也不例外,但這一次人們在等待和挖掘機遇的過程中似乎遇到了麻煩。當下的主流媒體、Kol、甚至出版的很多書籍中聲稱的“下一代互聯網”都不一樣,有的說它是Web3,有的又說它是元宇宙,這令人們很是“摸不著頭腦”。不僅僅是普通人,我們會發現很多時候就連Web3創業者都不能完全搞清楚Web3、元宇宙,這讓我們如何真正掌握新的“財富密碼”?
或許這一切,還得從準確定義Web3與元宇宙並厘清它們之間的關係開始......
想知道自己懂不懂,那就看能不能教會別人。假如,現在有人讓你解釋清楚什麼是Web3 / 元宇宙,你會怎麼解釋才能讓對方聽得懂?
關於Web3、元宇宙的定義有很多,肯定沒有標準答案,但除了相關專業人員之外,應該關注的是它的主流定義,新技術通常會跟隨主流共識的腳步去發展。因此我們對Web3和元宇宙的定義應當儘量靠近主流共識:
首先這裡不用去糾結Web3還是Web3.0,一個名稱而已,用哪個隨你喜歡。
近年來對Web3研究、應用思考最多的是加密領域,因此我們可以引用以太坊基金會對Web3的定義來展開,簡單的說就是追溯過去人們利用互聯網來共用資訊的方式:
Web1.0時的信息只供讀取;
Web2.0時的資訊可供讀取和寫入;
Web3.0時的資訊則可供讀取、寫入和擁有。重點就在於從互聯網巨頭那裡拿回資料的所有權。
用一個大家都看得懂的例子來比喻:有一個地產商蓋了很多房子。
1.0,僅供別人進去參觀;
2.0,不僅僅可以參觀還能讓你住進去,而且免費住,但是有條件作為交換:必須先登記個人資訊、要授權房子裡的攝像頭記錄你生活中任何時刻的畫面,包括但不限於洗澡、睡覺……並且這些資訊和畫面要交給開發商儲存,他可以隨時無償使用並出售它們來牟利;
3.0,大家紛紛買下房產成為業主,從開發商手裡拿回房產的所有權、戶內外廣告的收益權、成立社區業主委員會共同治理……
Web2.0時代誕生的互聯網壟斷寡頭,也就是這個“開發商”,為什麼他們願意無償提供免費搜尋引擎、免費電子郵件、免費微博、免費聊天等體驗卓絕的服務,就是為了換取我們的隱私資料用於廣告分析、出售牟利。未來,我們將花費很少的成本來確保隱私資料和所有權都在自己手中,同時通過DAO來共同治理互聯網平台共用收益,就像成立社區業委會一樣將物權自主、自治,這是Web3.0。
簡而言之,在用戶迫切想要避開巨頭壟斷控制,拿回所有權、治理權的背景下,Web3.0就是一個關於互聯網資訊資料所有權的自然進化與重大升級,因此很多人稱它為“下一代互聯網”。
元宇宙不是一個新名詞,但我們還是跟隨站在前人肩膀上的最新主流共識來定義。Facebook紮克伯格提出來的“meta”、騰訊馬化騰提出來的“全真互聯網”、元宇宙第一股“Roblox”沙箱MMO遊戲從這三大元宇宙設想中,我們可以總結出:
元宇宙是一個重構現有互聯網資訊展現、交互的形式,人們通過AR\VR讓互聯網“所見即所得”。
元宇宙例子就好舉多了,從我們日常接觸的互聯網社交應用的變遷就可以看到:
最早期人們通過互聯網使用純文字溝通(BBS、電子郵件、早期版本QQ)
後來,人們線上溝通形式越來越豐富,發表情包、語音聊天、視頻交友、社交遊戲(新版本QQ、微信)
元宇宙,人們可以通過VR設備進入線上虛擬世界與它人互動,遊戲、會議,隨著軟硬體等基礎設施的成熟不斷提升沉浸感,人們越發的感覺能夠“身臨其境”
簡而言之,在用戶日益追求的高品質線上應用體驗需求的指引下,元宇宙成為一個關於互聯網應用在體驗(視覺、操作等)上的進化與重大升級,因此也有很多人稱它為“下一代互聯網”。
Web3和元宇宙都說是下一代互聯網,所以Web3=元宇宙?當然不是,從前文的定義中我們其實很容易發現它們的區別和關係,Web3是資料所有權上的進化與升級,而元宇宙則是用戶體驗上的進化與升級,兩者屬於兩個角度上的“下一代”。如果有應用能同時滿足資料所有權和使用者體驗的升級,也不是不可以,那麼它就是Web3與元宇宙的結合。
另外,互聯網(Internet)不等價於Web,Web不管是1.0、2.0、3.0,它只是運行在互聯網基礎上的應用層或者說資訊的集,互聯網包括了Web,除了Web之外它還包括了通信設施、硬體等基礎設施,我們常說的PC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就是指的主要通過PC連結而成的網路和移動設備(手機、平板等)連結而成的網路,而下一代互聯網時機成熟後還可以有VR互聯網的稱謂,我們通過VR設備連網進入虛擬空間,這就是元宇宙了。所以和Web3一樣,元宇宙也是包括在互聯網範疇之內的一個子集。
如示意圖,下一代互聯網囊括了Web3、元宇宙,不僅如此,實際上還需要有Vr等視覺體感設備、圖形渲染GPU、AI與大資料算力設備等基礎設施和終端的支援。
Web3與元宇宙的主流定義和它們之間關係基本上厘清了,當然這裡邊還無法忽視的重要環節,那就是區塊鏈或者說加密。
此前有很多人把元宇宙的定義範圍擴大到了“下一代互聯網”,那就會讓元宇宙變成一個包羅萬象的概念,甚至包括了Web3和區塊鏈/加密領域,元宇宙變得無所不能。事實上,元宇宙並不一定需要Web3和區塊鏈,臉書的Meta和騰訊“全真互聯網”、元宇宙第一股Roblox就幾乎和Web3、區塊鏈不沾邊。當然了,在加密領域看來,理想的元宇宙必然是基於加密的元宇宙,至於加密元宇宙和中心化元宇宙哪個好,需要時間來驗證。
Web3可以不是元宇宙,但它可能必須要由區塊鏈以及加密提供支援,而且基礎設施必須是公鏈,不能是聯盟鏈。Web3使用者想要拿回資料所有權、由使用者來進行平台自治、公平分配收益,乍一看有點“天方夜譚”的感覺,這也是為什麼Web3也被一些人認為是絕對不可能實現的“騙局”的理由之一。不過,事實上早在10餘年前,誕生了一個被稱為“人類史上第一個大規模協作社會實驗”,它成功的證明了用戶可以在沒有一個機構主導的情況下保護私人資產神聖不可侵犯,自治、公平分配平台利益,那就是比特幣。
比特幣完全符合Web3的定義,當然它功能是單一的點對點支付系統,治理規則也相對簡單,但恰恰也是這份簡單令它特別具有“反脆弱性”、更強壯。而現在,很多公鏈、DeFi等去中心化專案背後都由一個DAO作為專案主權歸屬組織,任何持有Token的人都可以通過各種方式參與治理,當然DAO本身也還是一個“治理實驗”。總的來說,眾多加密基礎設施和應用體現出了保護個人資料、平台共同公平治理共用經濟的一種良好開端。
反觀一些人提出的犧牲了某些東西的許可參與制聯盟鏈,似乎只能保證平台歸屬於那幾個聯盟鏈節點,用戶沒有平台的任何權力,而且只要節點願意,使用者隨時都會喪失對資料的所有權。國內一些動不動關停的數藏平台就是典型的例子,這點應該無需過多解釋。
綜上,我們很容易得出,Web3目前只有區塊鏈加密一種解決方案來支持,而元宇宙不一定需要區塊鏈和加密的支援,但如果可以結合加密與元宇宙帶來的雙重好處,確實也是值得追求的一種未來形態。
可以說,下一代互聯網既是Web3也是元宇宙,同時Web3與元宇宙之間的關係隨著主流共識的定義慢慢浮現出來,它們屬於下一代互聯最重要的“左膀右臂”,它們可組合亦可獨立。區塊鏈和加密的支持是Web3的唯一選項、元宇宙的可選項。下一代互聯網已然近在咫尺,但它應該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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