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監管將全球化、縱深化,監管領域拓寬,加密金融和傳統金融會進一步融合發展。
加密市場在 2022 年波動巨大,在此期間,LUNA 暴雷,三箭資本破產,以及 SBF 的「加密帝國」瞬間崩塌..... 一系列加密事件引起多國政府震動。本文第一部分就 2022 年加密市場重要監管舉措進行盤點;第二部分就主流國家對加密市場的監管現狀和態度進行整理;本文第三部分就 2023 年加密市場的監管趨勢進行預測。
2022 年,加密市場發生巨大動盪,LUNA 暴雷,三箭資本破產,以及 SBF 的「加密帝國」瞬間崩塌,各國政府也紛紛採取相應措施,本文就 2022 年全球主要監管政策和舉措進行梳理。
3 月 9 日,美國總統拜登簽署《關於確保數字資產負責任發展的行政命令》,這是美國首次針對「數字資產」的發展和監管以行政命令的形式提出系統性的政府倡議。
4 月,新加坡議會於審議通過《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案》(FSM),要求數位Token發行方和服務提供方需取得有效的金融牌照,並提出了更高的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要求。FSM 法案參照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標準,將 DPT 服務擴大到包括直接或間接交易、兌換、轉帳、保管加密貨幣,或提供相關投資建議,還將監管機構覆蓋範圍擴大到在新加坡設立(但向新加坡以外提供服務)的加密貨幣服務機。
6 月 3 日,日本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創建解決穩定幣的法律框架的國家。議會通過了一項法案,將其定義為數位貨幣,並聲稱穩定幣必須與日元或其他法定貨幣掛鉤,同時保證持有人有權按面值贖回它們。
6 月 8 日,美國紐約立法者發佈了穩定幣指南,表明所有穩定幣都必須得到充分支持。所有穩定幣發行人必須有明確的贖回和與美元掛鉤的穩定幣的支持。
7 月 15 日,俄羅斯總統弗拉基米爾•普京簽署了一項新法律,禁止在該國使用數位資產進行支付。
9 月 16 日,美國白宮發佈了其第一個加密監管框架。政府明確關注保護客戶、預防犯罪以及可能推出 CBDC,顯然政府希望利用加密貨幣帶來的機會,同時應對風險。
10 月 10 日,歐洲議會委員會通過了《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案》(簡稱 MiCA)。11 月 10 日,歐盟議員投票通過《數位運營彈性法案》,將對加密貨幣提供商實施嚴格網路安全監管。
10 月 24 日,新加坡高等法院表示,NFT 可以被視為財產(Property)。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 Lee Seiu Kin 于週五裁定,NFT 符合被視為財產的部分法律要求。10 月 26 日,新加坡發佈了針對數位支付 Token 服務監管措施的公眾諮詢檔,計畫進一步細化對數位支付 Token DPT 服務的監管政策,以降低 DPT 交易中風險和保護投資者。
10 月 31 日,香港特區政府發表《有關香港虛擬資產發展的政策宣言》,就在香港發展蓬勃的虛擬資產行業和生態圈,闡明政府的政策立場和方針,明確表示擁抱元宇宙,迎接 Web3。11 月 1 日,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發佈《有關虛擬資產期貨交易平臺買賣基金的通函》,詳細介紹認可虛擬資產期貨 ETF 在香港公開發售的相關要求。
從上文梳理可以看出,對 2022 年加密市場影響較大的國家主要為歐美、日本、新加坡以及中國香港等,其監管舉措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全球加密市場的未來走向,本文圍繞主要國家的監管態度進一步梳理。
美國監管機構從最初僅將數字資產納入各自的管轄範圍,到目前也將數字資產衍生出來的運營方、發行方等納入監管,並且在不斷探索監管路徑。但問題是在於,美國監管機構並未就許多類似 DeFi、DAO、去中心化智慧合約等新興主體概念以及責任範圍給出一個明確的定義,這就造成了監管在進一步探索路徑的時候,容易引起 Web3 行業的恐慌,甚至擔心監管的進一步措施將遏制 Web3 科技創新的發展,尤其是 OFAC 對類似於 Tornado Cash 這樣的隱私應用混幣器一刀切式的制裁。
為了解決這一類問題,2022 年 6 月來自 Wyoming 州的美國共和黨參議員 Cynthia M. Lummis 提交了一份名為《負責任的金融創新法案》的立法提案(審議階段),該法案能與現行法律結合,為數字資產創建一個較為全面的監管框架,試圖務實地回應目前數字資產金融監管上存在的問題,旨在消費者保護、監管透明、促進金融創新及市場靈活性中取得平衡。該法案對 SEC 和 CFTC 的監管範圍、數字資產的定義作出了更為明確的劃分,也對數字資產的稅收、支付型穩定幣、數位資產交易平臺、數位資產服務商、數位資產自律協會及金融創新諮詢委員會等方面作出了規定。該法案是目前美國最全面的數字資產監管法案,其監管框架和思路值得借鑒。
除此之外,白宮也於今年 9 月 16 日發佈了《First-Ever Comprehensive Framework for Responsible Development of DigitalAssets》(《首個負責數位資產發展的綜合框架》),旨在促進多部門合作,為數字資產的監管提供更為清晰的方向。同時,我們看到金融穩定理事會(FSB)以及 IMF 等國際金融組織都在著手準備建立針對數字資產的監管框架。雖然目前美國國會堆積著大幾十部關於數字資產的法案待審議,但是隨著 2022 年數字資產市場眾多黑天鵝事件的出現,尤其是 FTX 暴雷之後,必然將加速美國進一步完善 Web3 的金融監管的決心,以期在打擊違法犯罪的同時,促進科技創新,確保 Web3 革命發生在美國。
歐洲的監管舉措主要體現在 10 月 10 日歐洲議會委員會通過的《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案》(簡稱 MiCA)。MiCA 主要的監管內容包括:
一、針對穩定幣類支付型 Token 以及其他加密資產的監管要求;
二、針對各種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如發行人、提供者、交易平臺等的監管要求。MiCA 明確了法規適用物件範圍、加密資產的分類、監管主體及相應的資訊報告制度、營業限制制度以及行為監管制度等。為現有歐盟金融法律監管之外的加密資產建立監管框架,根據加密資產是否需要錨定其他資產的價值,MiCA 將加密資產分類成了電子錢 Token (EMT)、資產參考 Token (ART)和其他類加密資產。
由此可知,MiCA 法案不僅將使監管政策割裂的歐盟各國形成一個統一的加密監管體系,也將影響世界各國的加密立法,加快全球加密市場從「野蠻生長」階段向「法制時代」過渡,MiCA 立法預計最早將在 2024 年 2 月開始實施。
10 月 31 日,香港特區政府正式發表《有關虛擬資產在港發展的政策宣言》,闡明政府為在香港發展具活力的虛擬資產行業和生態系統而制定的政策立場和方針。政府對未來 Token 化資產的產權和智慧合約的合法性審查持開放態度,以促進其在香港的發展。另外,香港政府《2022 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簡稱條列修訂草案)預計將在 2023 年 3 月 1 日生效。總體來說,香港正在建立一套全面而且有針對性的數字貨幣監管政策,就具體而言:
對於證劵型 Token ,根據「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由《證券及期貨條例》來監管。對於虛擬資產,通過即將出臺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香港將虛擬資產單獨歸類,並推出全新的監管和發牌制度。對於穩定幣,將被作為虛擬資產受到同樣的監管,而且將可能結合香港現行的儲值支付工具監管框架,同時受到《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的監管。對於 NFT 目前沒有一刀切的監管政策,部分 NFT 具有證券權益被歸類為證券型 Token 進行監管,部分 NFT 具有治理投票權將作為虛擬資產來監管,還有作為積分或遊戲用途的 NFT 將不受上述監管。
12 月 13 日,港股首發比特幣期貨 ETF (03066.HK) 和以太幣期貨 ETF(03068.HK) 認購,並已於 16 日上市,將為港股投資者打開通往幣圈的大門。在香港證監會監管下,投資者在港交所可以通過熟悉的投資方法和形式接觸比特幣和以太幣相關產品。政策的開放,無疑為市場注入了信心。
新加坡對於 Web3 的態度非常友好,吸引了眾多 Web3 企業將此作為大本營。從監管方面來說,新加坡的監管局金的主要業務範圍是監管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和支付業,因此新加坡把數字貨幣分為證券型和支付型來分別監管。
在證券型 Token 監管方面,證券已經有比較成熟的監管體系,因此新加坡套用現有的證券監管政策,通過《證券及期貨條例》或《證券和期貨法》來進行監管。在非證券型 Token 監管方面,新加坡傾向于制定全新的監管法律,新制定了《支付服務法》(PSA)和《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案》(FSM)來將大部分非證券型 Token 歸類為數位支付 Token (DPT)從而進行監管。
在穩定幣監管方面,一方面將其作為數字支付 Token 或虛擬資產來監管;另一方面新加坡採取了進一步的措施來監管穩定幣,打算在《支付服務法》(PSA)下面增加針對穩定幣的監管條款。另外在央行數位貨幣 (CBDC) 方面,新加坡 2016 年推出中央數位貨幣 Ubin 專案,用於跨境即時結算,目前已經進入到第 5 階段。
新加坡和香港在監管數位貨幣方面都本著包容、開放的態度,一方面擁抱和鼓勵技術創新,一方面實施配套的監管政策,以妥善管控風險和保護投資者。從新加坡和香港在不同緯度都採取了近似的監管策略,我們能大致瞭解到數字貨幣監管的發展方向。
10 月 14 日日本政府宣佈內閣已經通過了加密資產領域的監管法案,通過修改《防止犯罪所得轉移法》要求在加密資產交易平臺之間有共用客戶資訊的義務。加密貨幣業務將引入與金融機構相同級別的監管。除了《防止犯罪所得轉移法》外,日本政府同時還將集體修訂《外匯法》和《國際恐怖主義財產凍結法》、《防止犯罪所得轉移法》、《打擊有組織犯罪、毒品特別法》等與洗錢有關的法律,均涉及加密資產。
在數位日元方面,日本銀行(日本的中央銀行)已與三大銀行和地區性銀行協調,將針對「數位日元」的發行進行示範試驗。從 2023 年春季開始,將與私人銀行等機構合作,核實銀行帳戶存取款是否存在問題。假設發生災難等,檢查它是否可以在離線環境中運行。此次實驗將持續兩年,日本央行將在 2026 年決定是否發行 CBDC。12 月 15 日,有消息稱日本執政黨同意放寬虛擬貨幣的企業稅規定,日本會免除公司為其發行後持有的加密貨幣的帳面收益繳納稅款。目前持有加密貨幣的利潤,包括未實現的收益,在日本需繳納約 30% 的公司稅。除此之外,日本沒有比較大的監管動作,根據日本在加密領域謹慎的行事風格,很有可能是在觀望其他各國的動態。
自 2013 年起,中國不斷強化對虛擬貨幣領域的監管力度。2021 年 9 月,10 部門聯合出臺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的「全面禁令」,監管強度達到頂峰。2022 年 3 月,央行金融穩定局發佈的文章指出,十九大以來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取得重要成果。全面清理整頓金融秩序。集中整治互聯網金融亂象,已轉入常態化監管。9 月 26 日,中國人民銀行發文稱,全面清理整頓金融秩序,持續打擊境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中國境內比特幣交易量在全球占比大幅下降。整體上看,中國內地對加密資產金融交易依然保持高壓態勢,但對於區塊鏈技術卻一直保持著積極參與的態度。
從上文主要國家的監管舉措和態度可以看出,主要國家的監管進程不盡相同,對於加密市場的監管態度也存在較大分歧,整體上看,加密市場進行全球化監管已顯得非常迫切。
2022 年以來,除中國大陸外全球有超 42 個主權國家和地區對於加密行業採取了 105 項監管措施和指導。美國共 22 項,包含加密交易、 加密監管指導、司法判決、穩定幣等;歐盟共 9 項,涉及系列法案的加密監管指導、穩定幣、反洗錢等方面;韓國產生了 8 項,主要在司法判決、穩定幣、加密監管指導等。
考慮到各個國家監管步伐不一致,協調跨國金融監管、制定並執行全球金融標準的金融穩定委員會(FSB)將在 2023 年初制定監管加密貨幣行業的步驟,並迅速頒佈這些措施。接下來的幾個月,FSB 打算為全球監管機構制定一個時間表,以實施其關於全球加密監管的首批建議,並詳細說明政策制定者在制定規則之前可以更清晰受益的領域,他表示目標是建立一個制度,如果加密服務提供者提供與銀行相同的服務,將遵守與銀行相同的標準。
從目前各國對加密監管態勢看,加密監管將出現以下三個趨勢:
加密監管全球化趨勢,各國相互交流借鑒,監管政策逐漸趨於統一,降低加密資金在各國流動的制度成本費用,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加密監管縱深化趨勢,隨著各種法律條例的頒佈,對於加密資產界定模糊、監管責任不明確等現象將進一步解決,使加密監管呈現更加精細化、深度化的發展。加密監管領域拓寬趨勢,加密金融和傳統金融進一步融合發展,實現現實與虛擬的雙向聯動,拓寬用戶使用領域,實現加密走入現實生活是未來金融監管的一大趨勢。儘管加密市場經歷坎坷的一年,但許多市場參與者對加密行業的長期健康狀況並不感到擔憂;未來,2023 年的法律框架可能會幫助恢復對該行業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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